氣體檢測報警儀主要是用來檢測顯示空氣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值,并在其超標時進行報警提醒,與其他計量器具一樣,氣體探測器也是有國家相關部門來管理的。那么
可燃有毒氣體探測器屬市場監管局管嗎?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中的要求可知,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
有害易爆氣體檢測儀監管方式均為型式批準,而未列入的不再受市場監管局管理了。
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可燃有毒氣體探測器在工業和民用領域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對于這類儀器的監管歸屬,往往會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發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可燃氣體探測器不再需要辦理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而對于有毒氣體探測器,在國家法規有要求的情況下,仍需要辦理計量器具型式批準。這意味著有毒氣體探測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計量器具監管的管轄。
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及監管方式如下:
1、二氧化硫氣體檢測儀,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2、硫化氫氣體分析儀,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3、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4、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紅外線氣體分析器,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5、煙氣分析儀,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6、化學發光法氮氧化物分析儀,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7、甲烷測定器,監管方式:
型式批準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告規定,可燃氣體探測器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CCCF),企業可以選擇自愿進行認證,取得消防產品型式試驗檢測報告和消防產品認證證書。這也表明可燃氣體探測器在認證和監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靈活性。
根據目前的規定來看,未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使用者可以選擇非強制檢定或校準的方式來保證量值的準確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在工作崗位上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者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因此,盡管非強制檢定是可行的,但仍需要保證所使用的計量器具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在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方面,對于不同類型的氣體探測器采用了不同的監管方式,如型式批準等。這也說明有毒氣體探測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場監管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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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氣體探測器屬市場監管局管嗎的相關介紹,總結一下,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可燃易爆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器是要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且
有害易爆氣體檢測儀監管方式為型式批準。而對于未列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目錄中的可燃有毒氣體探測器不再受市場監管局強制管理,而管理責任主體變成了企業本身,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咨詢贏潤集團工作人員。